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亭水行审〔2024〕2号
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局
关于准予新能源产业园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供水工程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江苏海瀛腾飞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我局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申请书收悉,本局已于2024年2月1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
一、同意你单位在南洋镇境内,实施新能源产业园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供水工程。本工程给水管道从盐才路路东现状阀门井接出,沿S349路北向东--青墩连接线路西向南--拟建增压站--青墩连接线路东向南--青年东路路南,全长约10.4千米,穿越大小河道共17条,其中中坝河、新洋港等7条河道采用牵引穿越,大才青河、小才青河等7条河道采用灌注桩架空穿越,文新河等3条河道采用倒虹吸穿越。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总面积为9366.71m²,均为水域面积。
二、项目建设规模(本章节均采用85高程系)
1、拟建工程牵引穿越7条河道,分别为:新洋港(由市水利局进行审批)、中坝河、迷洋河、生产河、轮窑河、朝阳河、小新河。
①中坝河
牵引穿越入土点坐标:(X=3704674.95,Y=518009.83),距离中坝河河堤外坡脚约90m;穿越出土点坐标:(X=3704497.25,Y=518110.02),距离中坝河河堤外坡脚约87m。牵引穿越入土角为19°24′,出土角为19°13′,管顶高程-7.79m,规划断面底高程为-1.69m,现状断面最低高程为-1.38m,河床下管顶埋深最小约6.1m。
②迷洋河
牵引穿越入土点坐标:(X=3702886.44,Y=519168.62),距离中坝河河堤外坡脚约25m;穿越出土点坐标:(X=3702760.14,Y=519248.46),距离中坝河河堤外坡脚约70m。牵引穿越入土角为18°69′,出土角为19°13′,管顶高程-7.79m,规划断面底高程为-1.69m,现状断面最低高程为-0.84m,河床下管顶埋深最小约6.1m。
③生产河
牵引穿越入土点坐标:(X=3702383.84,Y=519982.42),距离生产河河堤外坡脚约40m;穿越出土点坐标:(X=3702338.01,Y=520187.36),距离生产河河堤外坡脚约145m。牵引穿越入土角为14°46′,出土角为14°21′,管顶高程-4.69m,规划断面底高程为-1.19m,现状断面最低高程为-0.52m,河床下管顶埋深最小约3.5m。
④轮窑河
牵引穿越入土点坐标:(X=3702204.01,Y=520473.37),距离轮窑河河堤外坡脚约50m;穿越出土点坐标:(X=3702048.17,Y=520614.13),距离轮窑河河堤外坡脚约120m。牵引穿越入土角为18°16′,出土角为17°40′,管顶高程-7.69m,规划断面底高程为-1.69m,现状断面最低高程为-1.65m,河床下管顶埋深最小约6m。
⑤朝阳河
牵引穿越入土点坐标:(X=3701039.75,Y=520770.13),距离朝阳河河堤外坡脚约75m;穿越出土点坐标:(X=3700815.27,Y=520809.68),距离朝阳河河堤外坡脚约。牵引穿越入土角为19°70′,出土角为19°46′,管顶高程-7.69m,规划断面底高程为-1.69m,现状断面最低高程为-1.36m,河床下管顶埋深最小约6m。
⑥小新河
牵引穿越入土点坐标:(X=3700326.81,Y=521041.31),距离小新河河堤外坡脚约55m;穿越出土点坐标:(X=3700136.02,Y=521142.57),距离小新河河堤外坡脚约125m。牵引穿越入土角为19°22′,出土角为18°74′,管顶高程-7.69m,规划断面底高程为-1.69m,现状断面最低高程为-1.35m,河床下管顶埋深最小约6m。
2、拟建工程灌注桩架桥过7 条河道。分别为:大才青河、小才青河、生产沟、利民河、机场排涝河、翻身河、大寨河。
①大才青河
采用灌注桩架桥过河,现状河口宽度为18m,规划河口宽度为20m,灌注桩管桥跨度为22m,灌注桩距规划河口0.6m。
②小才青河
采用灌注桩架桥过河,现状河口宽度为18m,规划河口宽度为19m,灌注桩管桥跨度为21m,灌注桩距规划河口0.6m
③生产沟
采用灌注桩架桥过河,现状河口宽度为15m,规划河口宽度为,灌注桩管桥跨度为18m,灌注桩距规划河口1.7m。
④利民河
采用灌注桩架桥过河,现状河口宽度为16m,规划河口宽度为16m,灌注桩管桥跨度为18m,灌注桩距规划河口0.7m。
⑤机场排涝河
采用灌注桩架桥过河,现状河口宽度为11m,规划河口宽度为18m,灌注桩管桥跨度为20m,灌注桩距规划河口0.7m。
⑥翻身河
采用灌注桩架桥过河,现状河口宽度为17m,规划河口宽度为17m,灌注桩管桥跨度为18m,灌注桩距规划河口1.7m。
⑦大寨河
采用灌注桩架桥过河,现状河口宽度为18m,规划河口宽度为18m,灌注桩管桥跨度为20m,灌注桩距规划河口0.7m。
3、拟建工程倒虹管过河 3 条河道。分别为:文新河、柴坝河、红旗河。
①文新河
采用D820x14埋管倒虹过河,跨度为34m,规划河底高程为-1.69m,管顶高程为-3.19m,埋深为1.5m(距规划河底),管道穿越处整个河底下方段采用混凝土包封并采用200mm厚C20混凝土包封处理。
②柴坝河
采用D820x14埋管倒虹过河,跨度为31m,规划河底高程为-1.69m,管顶高程为-3.19m,埋深为1.5m(距规划河底),管道穿越处整个河底下方段采用混凝土包封并采用200mm厚C20混凝土包封处理。
③红旗河
三、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1、牵引穿越河道需在其穿越位置处上下游5m范围内布置警示标志进行工程防护,穿越堤防基础位置牵引管周空隙进行注浆密实防渗处理,将混合浆液注入空隙处,并在注浆管道末端,采用管帽封堵,在牵引出入土点处应采取粘性土回填压实进行防渗处理。
2、倒虹管施工河道复堤标准按原河道坡比采用原土回填分层夯实,复堤后要与原河道齐整协调。完工后及时撤离器械,清除围堰等阻水构筑物,河道上下游各5米进行堤防的补偿,按规划要求疏浚清淤、修筑堤防、播撒草籽恢复生态。河道恢复不可突兀要整体与上下游河道协调一致。穿越处整个河底下方段采用混凝土包封,管道采用200mm厚C20混凝土包封处理。
四、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应确保防汛通道畅通,妥善维护河道和堤防等水利设施,不得削弱降低现有水利工程防洪标准;该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对生产运行安全负责,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建设和运行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该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由南洋水利站负责监督管理。工程竣工时,须由我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该工程占用的河道管理范围土地权属不变。本决定仅作为本项目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水行政许可,如涉及其他行政许可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自本行政许可作出之日起3年内,你单位未取得该工程项目的正式批准(或核准)手续,或工程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原因导致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
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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