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冶山镇今冬明春项目(施工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天长市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冶山镇今冬明春项目(施工标) | ||
项目编号 | cztcgc202402-018 | ||
招标人 | 名称 | 天长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天长市冶山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天长市金融大楼西侧8楼、天长市冶山镇关塘社区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碧山 0550-798198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长泰景湖一品商业 A 栋 3 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开晶 0550-7555789、1825508199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2024年3月11日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 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益洋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价(元) | 壹仟柒佰肆拾万零玖仟零捌拾捌元零伍分(小写:17409088.05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季涛 技术负责人:赵勇 | |
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证书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皖 234181898482、皖水安B20180000316 技术负责人:编号WD-1503209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5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 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宣城市振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壹仟柒佰叁拾玖万陆仟壹佰陆拾元整 (小写:1739616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张健培 技术负责人:鲁红霞 | |
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证书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皖234232312490、皖水安B20230002350 技术负责人:编号201204004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5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 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毓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壹仟柒佰叁拾捌万玖仟玖佰元整 (小写:173899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马瑞 技术负责人:石林林 | |
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证书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皖234181901672、皖水安B20210000526 技术负责人:编号9342022200601016898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5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5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2023〕19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48000元 ;专家评审费5100元; 论证费 / 元;其他费用 / 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天长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天长市冶山镇人民政府或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长市金融大楼西侧8楼、天长市冶山镇关塘社区或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长泰景湖一品商业A栋3楼,联系人:王碧山或陈开晶,联系电话:0550-7981986或0550-7555789。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有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各县市区公管部门)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2392322。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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