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实施2024-2026年度燃气管道航标巡护管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采购以公开询比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概述: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所辖范围内四条水道共计16座过河管线航标及其附属设施需要年度日常巡护工作,设施包括标体、灯体、太阳能电池、接线、电池箱、基座等。按《广东省航道局专设航标管理办法(试行)》(粤航道[2017]279号)巡护管理的要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外包服务,需保障设施完整,能够满足正常使用条件,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并承担巡护责任。
2、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限:服务期为二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算。
4、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提供近三年内最少1份航道类或水利设施相关管理/维护项目业绩材料。
三、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包含但不限于在服务期限内按《广东省航道局专设航标管理办法》等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巡护管理约定的航标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税费,支付给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社会保险、劳保用品购买,管理费、服务费、经济补偿金、工伤、商业险、残障金、加班超时费用、医疗期间造成费用、工会费、外地员工调配等各项费用。
请按照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报价表以总价包干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本项目设置拦标价,并在价格评审环节公布。
四、开启、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一)开启与评审
1、发包人组建评审小组。
2、发包人同时开启所有响应人的报价,随后由评审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满足附表1资格审查表为有效响应人;若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发包人可对2家合格响应人继续组织评选或重新组织询比。
3、评审小组对有效响应人进行综合评分(按附表2综合评分表)计算各有效响应人的总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总分相同的,报价低的排先。总分和报价均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排序的先后。总分最高且不超过拦标价的合格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总分第二且报价不超过拦标价的报价人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总分第三且报价不超过拦标价报价人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4、若总分最高的响应人报价高于拦标价,则按总分排名顺序,最先接受拦标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若所有有效响应人均不接受拦标价,则本次询比失败。
5、发包人将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和推荐情况选择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则发包人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此类推;若所有成交候选人均放弃成交,则本次询比失败。
1、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2、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比文件所附合同文本(详见第三部分 合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询比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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