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面信息
崔家屯村六社小二型水
33.00
林地
林地
村路
土地
灌溉及水产养殖
坝体、闸门等水利设施
项目基本信息
转让方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崔家屯村经济合作社
经营权主体
集体经济组织
坐落位置
吉林省 吉林市 龙潭区 江密峰镇 崔家屯村崔家屯村六社
项目总面积
33亩
项目总金额
6000元
转让方式
整体交易
交易方式
公开交易
发包期限
5年,2024-11-16至2029-11-16
用途
原用途
竞价保证金比例
10%
竞价保证金总金额
600元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自由报价期
2024-11-02 09:00:00至2024-11-11 10:00:00
加价幅度
100元
限时报价周期
120秒
服务费用
按约定收取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4-11-11 10:00:00
优先购买权人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付款方式
其他付款方式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标的面积为估计面积,可能因为季节和自然条件等发生变化,与实际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发包价格。
2.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交易市场及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介绍和评价,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对可能存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 或聘请专业人员鉴定。意向受让方交纳了竞价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发包期限内,标的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用途不得更改,受让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符合环保、水务、畜牧、水产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6.受让方对附属设施等有管护责任,新建设施应征得转让方同意。
7.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保障农户灌溉用水,用于水产养殖,不能对水库造成污染,破坏大坝等危害水利设施安全的活动。要合理使用水库资源,维护水库设施安全,进行必要的保养,确保水库大坝等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遵守相关的水利管理规定。承包方若未经允许改变水库用途,要承担50%的违约金,发包方如果提前收回水库,应退还未承包年限的相应费用。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对上述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所提申请是真实意愿表示,并已履行了相应程序,产权权属清楚,拥有完全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现自愿向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申请交易公告,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组织交易。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和交易市场相关规定,按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交易报名
报名须知:意向受让方应认真了解《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自行承担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08 16:00:00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www.jlncjy.com进行用户注册、报名,在线填报《受让方申请书》和《竞价须知》,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自然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3)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上述材料应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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