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水利设施水毁修复项目一崇武镇港墘村海岸线修复加固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惠安县水利设施水毁修复项目一崇武镇港墘村海岸线修复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惠安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惠水〔2024〕1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惠安县水利设施水毁修复项目一崇武镇港墘村海岸线修复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惠安县崇武镇;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建安总造价约780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该项目位于惠安县崇武镇港墘村,起点为港墘与靖江村界,终点为东面崇山污水处理厂,岸线修复加固长度为1288.13m。主要建设内容:1、斜坡式护岸520.7m,直墙式护岸370.14m,C35钢筋砼栈桥293.59m,岸线加固103.7m;2、新建路面1325.3m,其中C30砼路面64.7m,沥青路面1260.6m;3、新建斜坡式下海台阶3处,直墙式下海台阶1处,排水管4处,砼排水沟816m,新建砼路肩230.3m及草皮护坡;4、新建条石栏杆1605m。新建管理房1座,物资储备房1座。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最高控制价:7792138元,暂按预算价进行招标。
2.6标段划分(如有):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含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含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 /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6日09时至2024年9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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