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七批土地招租项目(职工专场) |
项目编号: | PMJJ-202408120013 |
招租人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 |
招租人地址: |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红星农场 |
联系人: | 谭廷伦 | 联系电话(座机): | 0759-4329111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1房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廖晓明 | 联系电话(座机): | 020-66341281 |
交易方式: | 网上竞价(竞高价) | |
是否快速竞价: | 否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8-1217:00:00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4-08-1510:00: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2024-08-1509:00:00 | 澄清回复截止时间: | 2024-08-1510: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8-1510:00:00 |
包件信息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一队239、237、240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8120013/01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323.6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一队239、237、240号地; | 14.72 | 亩 | 1.83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10100210;190101010100208;19010101010021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一队239、237、240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含职工),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公司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一队68、192、193、201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8120013/02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323.47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一队68、192、193、201... | 24.29 | 亩 | 1.83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10100055;190101010100174;190101010100175...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一队68、192、193、201...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含职工),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公司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五队88、78、82、87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8120013/03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48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五队88、78、82、87号地; | 59.02 | 亩 | 1.67 | 年 | | 种植香蕉用地 | 190101030500085;190101030500298;190101030500079...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五队88、78、82、87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含职工),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公司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18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8120013/04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480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18号地; | 10.1 | 亩 | 1.83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4080022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18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含职工),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公司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204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8120013/05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280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204号地; | 7.26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40800247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204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含职工),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公司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九队68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8120013/06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08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九队68号地; | 11.71 | 亩 | 1.83 | 年 | | 种植香蕉用地 | 190101030900408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九队68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含职工),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公司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一队295、300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8120013/07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48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一队295、300号地; | 77.66 | 亩 | 1.83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10100261;190101010100266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一队295、300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含职工),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公司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一队296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8120013/08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48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一队296号地; | 35.76 | 亩 | 1.83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10100262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一队296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含职工),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公司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一队181、222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8120013/09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258.85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一队181、222号地; | 16.36 | 亩 | 1.83 | 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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