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三)
各投标人:
招标项目编号:E3504270401100297005,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8条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款内容为总工期 15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现变更为:总工期 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撤消本项目补充通知(二)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4.3 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 的修改,更正为: 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原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09 时00分,现因招标文件修改,依据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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