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临海镇人民政府拟实施临海镇2023年小型水利工程维修项目。该工程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临海镇2023年小型水利工程维修项目。
1.2工程地点:临海镇境内。
1.3工程内容:为保证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需对损坏的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5最高投标限价:49.52万元。
1.6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工期要求:45日历天。
1.10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8月。
1.11招标计价方式:公开招标。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其他要求:
2.5.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5.2业绩要求:无。
2.5.3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中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2..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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