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湖屯镇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管护服务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3、预算金额:730.0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控制价为:660.00万元;第二标段控制价为70.00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概述:对肥城市湖屯镇境内农田基础设施、小型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绿化树木、路灯、视频监控设施、体育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进行全方位管护,确保相关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肥城市湖屯镇境内农田基础设施、小型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绿化树木、路灯、视频监控设施、体育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进行全方位管护,确保农村基础设施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到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数量:1项目总预算:730.00万元,
其中第一标段控制价为:660.00万元;第二标段控制价为70.0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确保肥城市湖屯镇境内农村基础设施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到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夯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提高湖屯镇农村基础设施运行水平。
3、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国家及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验收标准及规范。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五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8、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10、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0.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0.2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0.2.1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 号)、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报价,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0.2.2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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