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南辛码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黄庄镇南辛码头村进村路两侧约19亩鱼池经营权 |
挂牌价格 | 45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包费缴纳方式:分期支付,成交后于五日内一次交清第一年承包费,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交纳下一年的承包费。2、承包期内,承包土地内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或大型水利设施,双方必需无条件服从,各种补偿费属于各权利人所有,政府收取水费,由承包方负责。4、承包方正常生产所需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发包方只负责协调,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5、承包方不得在鱼池内和四周取土,不得损坏水利设施,不得给鱼池及周边土地(包括台面)造成永久性损害,承包方若需改变鱼池结构,需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自行施工、购置的建筑、设备等,承包期满前自行拆除,否责全部无偿归发包方所有。6、鱼池承包面积以发包方公布为准。7、以上合同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发包方所有。8、意向受让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发包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包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交易保证金无偿归发包方所有,同时,发包方进行重新组织发包。9、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均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造成发包失败,所有竞价人员保证金均不予退还。10、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保证金,最后一年可转为部分承包费。11、5号鱼池约7亩、7号鱼池约12亩,共计约19亩。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人员或法人 |
转出用途 | 渔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 | 10 |
挂牌期 | 5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358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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