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天长市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汊涧镇今冬明春项目(施工标)( 项目编号: cztcgc202402-010 )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部分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 17.2.2款,预付款保函(担保)(2)工程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支付预付款前,需提供预付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或担保。现更正为预付款保函(担保)
( 2)工程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 。
二、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天长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天长市汊涧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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