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位于宜城市流水镇、钟祥市丰乐镇四处土地3年承租权 | 项目编号 | HB2022DF107252 | ||||||||||
招租底价 | 221.668万元/年 | 报名保证金 | 60万元 | ||||||||||
挂牌起始日 | 2022年9月27日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 | 2022年10月13日 | 出租方 | 湖北省邓林农场农业科学研究所 | ||||||||||
联系人 | 周孝文 | 联系电话 | 0710-3346223 | ||||||||||
标的简况 | 本次招租的标的土地分别位于宜城市流水镇、钟祥市丰乐镇,共四处。总出租面积为4187亩,土地性质为国有农用地。 | ||||||||||||
序号 | 土地位置 | 出租面积 | 租金单价 | 年租金 | 备注 | ||||||||
1 | 宜城市流水镇(二队) | 1192亩 | 560元/年/亩 | 66.752万元/年 | 租金价格包含政策性补贴 | ||||||||
2 | 钟祥市丰乐镇(三队) | 963亩 | 500元/年/亩 | 48.15万元/年 | |||||||||
3 | 钟祥市丰乐镇(四队) | 1171亩 | 500元/年/亩 | 58.55万元/年 | |||||||||
4 | 宜城市流水镇(六队) | 861亩 | 560元/年/亩 | 48.216万元/年 | |||||||||
总计: | 4187亩 | 221.668万元/年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天成同兴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8月30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天成同兴(2022)(估)字第554号 | ||||||||||||
交易方式 | 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是否延期挂牌 | 否 | ||||||||||||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1、本次招租为整体招租,本次土地出租总面积为4187亩,招租期限为3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每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基数递增3%。 2、年租金分两次交纳,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需一次性支付年租金的60%,剩余40%租金在合同到期前倒数第三个月底前与出租方结清。 3、本次出租的土地以现状出租,因农作物生长周期要拖后收获,相应的该土地要等作物收割完毕方可移交土地,面积约1750亩左右,新承租方对该地块租期相应顺延。 4、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土地,可进行磋商洽谈,按市场价格确定出租价格并报省楚垣集团公司批准后续签租赁合同。 5、由于本次出租的土地为国有农业用地,租金价格包含国家政策性补贴(280元/亩),若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据实调整租赁价格。 6、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鄂天成同兴2022估字第554号)。 7、本次出租土地的产权持有人为襄南监狱,出租方是经产权持有人授权的拥有该土地管理经营权的主体单位。 8、本次出租的土地无任何抵押、担保等限制情形。 9、在同等承租方式和租金标准条件下,意向承租方满足以下任意情形的,享受优先承租权:(1)意向承租方为国有企业的优先;(2)意向承租方为内部职工的优先;(3)意向受让方承诺吸纳公司职工就业的优先;(4)意向承租方承诺不改变原种植模式的优先。若意向承租方同时满足以上多个情形的,不变更优先承租权的优先级。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60万元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在《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的60%一次性转入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剩余40%租金承租方应在《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前倒数第三个月底前与出租方结清。出租方在收到首年租金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 (三)交易双方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全部交易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租赁合同》履约及履约保证金处置: (1)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在收到相应租金(首年租金的60%)、交易服务费用及交易双方来函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租金(首年租金的60%)、履约保证金60万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在《土地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按照《土地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义务且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出租方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 (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出租方的同意: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和种植结构,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②承租方不得出现与本公告明确的土地用途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③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土地上修建基础设施(包括水利设施)。 (4)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将租赁土地恢复至原状移交出租方,租赁土地附着物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拆除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出租方因此产生拆除费用,则可向承租方追偿。不能拆除部分经出租方同意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由于施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水、火灾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有义务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 (6)若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不可抗力导致标的无法继续租赁的(租赁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腾退,出租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安置和土地补偿权利。承租方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建筑的地面附着物赔偿权;租赁期尚未结束的,承租方可要求退还剩余租金。 (四)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湖北天成同兴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本次租赁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天成同兴2022估字第554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五)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六)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 (七)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其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让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 ||||||||||||
承租方资格 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 ||||||||||||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 批准机构 | 湖北省楚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备案机构 | 湖北省楚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额 | 6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 ||||||||||||
交易保证金、 结算账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襄阳紫贞支行 账号:4200 1648 5080 5300 2976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土地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的。 | ||||||||||||
承租方 需提供资料
| 自然人 | 身份证复印件 |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交款凭证;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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