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霍各庄镇/张台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张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转让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霍各庄镇张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070棵杨树林木所有权 | ||
资产权益 | |||
挂牌价格 | 700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在采伐期内,承包方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在采伐期内,如电力、通信、土地等设施和任何个人及集体财产受损均由承包方负责。 3、采伐期限为签订合同后,东大渠埝308棵杨树在2024年1月29日之前完成砍伐运输,东河埝354棵与西河埝408棵树在45日之内完成砍伐运输。如逾期未采伐完全部树木,余下树木归发包方所有重新发包。 4、树木采伐期间不能破坏水利设施,如果破坏水利设施应当给与修复和赔偿,所产生的费用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 5、报名者可自行到现场勘察树木,竞价后一切树木问题由承包方自行解决,与发包方无关。 6、只征集到一个竞价人的,发包方式转为协商议价。 7、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需在竞价成功后三日内交清全部款项。签订合同时需向村委会缴纳施工保证金50000元,施工完成后30日内退还。8、报名者需缴纳竞价押金100000元,竞价后转为合同价款。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
转出用途 | 采伐销售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218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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