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大钟庄镇/岳家楼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岳家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宝坻区大钟庄镇岳家楼村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钟庄镇岳家楼村17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7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岳家楼村有集体土地17亩,地块名称:小埝东17亩,(1)南至村承包地,北至东鲁沽地界,东至焦王地界,西至大埝渠;标底为每年每亩700元往上投,投标递增价10元;收取投标押金10000元,中标后转为承包费,中标余款项3日内交齐。2、本次发包地面向社会公开发包,承包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6年11月1日止。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全部土地承包费。村委会不收取标书费,农交所收取280元文书费。3、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改变原有生产路,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 4、承包期内,村委会不负责水利设施、电力设施, 不负责提供电源、水源 。 5、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土地补偿费归村委会所有。 6、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委会的管理和监督。 7、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2000元(不包含政府处罚)。8、承包期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9、有意承包该土地的必须在报名前亲自到现场勘查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10.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及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押金不退。 | ||
受让方条件 | 本次发包面向社会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604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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