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9 月,按照国务院及辽宁省、锦州市统一部署,北镇市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累计投入技术人员近 150 多人,历时 3 年,调查图斑约 12.7 万余个,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93913.39 公顷(140.88 万亩)。其中,水田18584.58 公顷(27.88 万亩),占 19.79%;水浇地 11138.13公顷(16.71 万亩),占 11.86%;旱地 64190.68 公顷(96.29万亩),占 68.35%。
(二)园地 16325.62 公顷(24.49 万亩)。其中,果园16291.01 公顷(24.44 万亩),占 99.79%;茶园 8.51 公顷(0.01 万亩),占 0.05%;其他园地 26.1 公顷(0.04 万亩),占 0.16%。
(三)林地 27672.4 公顷(41.51 万亩)。其中,乔木林地 16415.29 公顷(24.62 万亩),占 59.32%;灌木林地 6173.242公顷(9.26 万亩),占 22.31%;其他林地 5083.87 公顷(7.63万亩),占 18.37%。
(四)草地 1480.33 公顷(2.22 万亩)。其中,其他草地 1480.33 公顷(2.22 万亩),占 100%。
(五)湿地 738.80 公顷(1.10 万亩)。其中,内陆滩涂89.89 公顷(0.13 万亩),占 12.16%;沼泽地 648.91 公顷(0.97 万亩),占 87.8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17247.21 公顷(25.87 万亩)。其中,城市用地 327.63 公顷(0.49 万亩),占 1.90%;建制镇用地 2080.4 公顷(3.12 万亩),占 12.06%;村庄用地13899.47 公顷(20.85 万亩),占80.59%;采矿用地 508.77公顷(0.76 万亩),占 2.9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430.94公顷(0.65 万亩),占 2.50%。
(七)交通运输用地 3654.61 公顷(5.49 万亩)。其中,铁路用地 323.97 公顷(0.49 万亩),占 8.86%;公路用地1457.1 公顷(2.19 万亩),占 39.87%;农村道路 1873.26公顷(2.81 万亩),占 51.26%;管道运输用地 0.28 公顷(0.0004 万亩),占 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6580.18 公顷(9.88 万亩)。其中,河流水面 2929.03 公顷(4.39 万亩),占 44.51%;水库水面 131.5 公顷(0.2 万亩),占 2.00%;坑塘水面 991.41公顷(1.49 万亩),占 15.07%;沟渠 1897.36 公顷(2.853万亩),占 28.83%;水工建筑用地 630.88 公顷(0.95 万亩),占 9.5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市“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国土利用状况。下一步,各级“三调”部门要深入开展分析评价工作,深度挖掘“三调”成果使用价值,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夯实“三调”成果作为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制定的基本依据,为北镇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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