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高新发改〔2024〕1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项目法人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彭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胡庄、野徐等8个镇街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项目新(拆)建泵站6座,灌排渠道1350米,并配套实施渠系建筑物。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等级为5级。
2.2.2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约188.31万元。
2.2.3总工期:150日历天。
2.3
本标段招标为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714149.34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150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2月1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时间为准),2025年7月1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支付方式: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总额不超过完成的合格工程总价的70%。工程结算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后且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单项水工建筑物(非河道整治护岸)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一级建造师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月16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3)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10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4年2月10日9时30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215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提供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期间连续3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14.联合体 | / |
15.分包人资格 | /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α—T |
文章推荐: